为向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体验,我院门诊楼近期将进行整体升级改造。从2023年10月16日起启用新的门诊业务地点(3号楼1楼),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原1号楼(门诊楼)呼吸一门诊、呼吸二门诊、呼吸三门诊、外科门诊、骨科门诊、布病门诊、中医门诊、名医门诊全部搬迁至3号楼一楼。 原1号楼(门诊楼)相关业务科室:挂号室、采血室、院前急救、西药房、功能科B超室、心电图室、肺功能室整体搬迁至3号楼一楼。 搬迁期间,医院门诊业务正常开展。请前来就诊患者及家属按院内标识指引或导医人员指引正常就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做好诊疗服务保障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兰州市肺科医院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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