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工作动态
 
【拥军优属】兰州市肺科医院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
2024-10-12 来源: 点击:36

 兰州市肺科医院是“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定点医疗机构”,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为优抚对象的健康保驾护航。

一、优抚优待对象范围

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军属、老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二、优抚优待项目

优抚对象来院就医时携带《光荣证》或《抚恤补助金领取证》或《残疾军人证》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同时享受以下医疗优惠:

(1)免收门诊挂号费;

(2)注射费、换药费按成本计收;

(3)在市区内居住的危、急、重症和75岁以上患者使用救护车的,按半价计收救护车接诊费;

(4)床位费减免10%;

(5)住院患者免收卫生费、服装费、空调费;


 
 
 
 
版权所有: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传染病医院、甘肃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电话:0931-8321447  联系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968号
Copyright © 2014 www.lzsfk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40010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