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为更好做好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医院自10月26日起对1号楼(门诊楼)、2号楼(住院部楼)进行消防改造,改造期间门诊及部分病区业务地点发生变化,具体事项如下:
1.原1号楼(门诊楼)相关业务科室:挂号室(收费处)、采血室等搬迁至3号楼1楼大厅;B超室、心电图室搬迁至3号楼1楼大厅南侧房间;肺功能室搬迁至3号楼1楼南门第一间;病理科搬迁至2号楼1楼放射科。
2.原2号楼相关业务科室设置:住院登记处、医保窗口搬迁至3号楼1楼大厅。
3.原1号楼(门诊楼)呼吸一门诊、呼吸二门诊、呼吸三门诊、外科门诊、骨科门诊、慢病门诊、中医门诊、名医门诊、门诊西药房、住院部西药房、中药房等全部搬迁至4号楼1楼(请按指示牌或询问导诊台后就诊)。
4.原4号楼1楼耐药门诊、特殊门诊搬迁至4号楼1楼北侧(请按指示牌或询问导诊台后就诊)。
5.搬迁后住院病区具体地址:呼吸科位于3号楼1楼,慢病康复科位于3号楼2楼,介入肺脏病学科位于3号楼4楼;感染性疾病科位于4号楼2楼,外科位于4号楼3楼,重症医学科位于4号楼4楼,手术室位于4号楼4楼。(备注:综合内科合并至介入肺脏病学科,心血管内科合并至慢病康复科。)
改造期间医院门诊、住院业务均正常进行,请前来就诊患者及家属按院内标识指引或导医人员指引正常就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做好诊疗服务保障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兰州市肺科医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