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0月29日下午,兰州市肺科医院(甘肃省传染病医院、甘肃省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组织召开医院医疗不良事件专题讨论会,会议由副院长李小平主持,院长张军、副院长魏宝楚及医务科科长、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
会上,医务科科长马晓明就医院近年发生的典型医疗不良事件进行了详细分析汇报。全体参会人员对几期发生赔付的医疗不良事件进行了专题讨论,并依据医院相关制度对当事科室及当事人责任划分情况进行了讨论。
院长张军指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专题讨论会旨在不断提升医院医疗安全管理水平,构建“敬畏生命、人人参与、从错误中学习”的患者安全文化氛围。各科室要提高不良事件管理认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及核心制度要求,确保医疗安全。在医院医疗不良事件管理上,一是完善不良事件管理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二是提升全员不良事件管理意识,加强培训学习;三是重视不良事件分析运用,加强总结改进;四是医务科等职能科室要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督查考核,确保医疗安全。各业务科室始终要坚持把患者安全放在首位,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铸牢医疗安全的红线和底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心、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