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9日,市肺科医院经与省直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成功结算首例省内兰外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住院即时结算业务。 患者王女士是一位来自酒泉的省内兰外医保参保人员,今年6月11日因耐多药肺结核在我院感染科住院治疗,总共花费15619.24元,按照过去的医保报销原则,患者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现在患者只需要交自己自付金额5387.24元,直报10232元,患者及家属对此次住院非常满意,对信息中心、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觉得既节省了时间,又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 自异地医保结算申请成功后,医保科工作人员分别对全院医务人员及住院处结算人员进行了政策宣传和培训。当患者住院时,住院处工作人员对每一位异地来的患者进行详细询问,确认其是否属于省内兰外各市州异地安置在兰人员。对经确认属于此类身份的人员,在省直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查询,核实身份后患者只需缴纳部分住院押金(大约为住院费用的20%左右)即可完成入院登记手续。在患者住院期间,医保及医护人员对患者详细讲解省直医保的相关政策,使其了解了具体报销规定。患者出院时,只需结清本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即可直接办理出院手续。患者不仅少垫钱,还少跑腿,使其真正享受到异地结算政策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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